協助青年轉銜職場 青年職涯啟動計畫開跑
勞委會職訓局為幫助青年確認職涯發展、提升職場技能,結合所屬職業訓練中心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共同組成「青年職涯啟動計畫」工作網絡,發揮區域運籌功能,推動民間事業單位以工作崗位訓練模式,提供二十九歲以下大學(含)以上畢業,且失業一個月(含)以上青年之多面向訓練,協助獲得實務職場經驗,銜接職場就業。
該計畫第3點指出,自民國九十六年九月起至九十七年十二月止,預計協助一千五百名青年參加;且按月發給青年學員訓練津貼,至少新台幣一萬二千九十六元,不足月者按每月三十日比例發給。
參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96年10月23日職公字第0961100480號函,工作崗位訓練期間由事業單位按月發給學員訓練津貼每月至少新台幣一萬二千九十六元,本項費用非屬薪資報酬,且當次訓練不得重複請領就業保險法及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暨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
此外,依據就業服務法第15條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求職人為生活扶助戶者,其為應徵所需旅費,得酌予補助;同法第27條規定,主管機關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適應工作環境,應視實際需要,實施適應訓練。
相 關 資 料
‧就業服務法第 15,18,21-23,27,32 條 ‧職業訓練法第 3-5 條 ‧青年職涯啟動計畫第 1-16 條 ‧94 年 訴 字第 530 號 ‧93 年 訴 字第 864 號 ‧職公 字第 0961100320 號 ‧職公 字第 0961100480 號 ‧勞職外 字第 0930206923 號 ‧職場星光幫 待業青年職場體驗月領12096元
更新日期: 2008/3/20
轉載自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 http://www.twb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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